2011年毕业生工作及补采信息通知
各函授站(教学点):
我院2011届秋季毕业生(函授、业余2009级)离校准备工作及补采图象信息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与安排
各函授站(点)要加强对毕业生离校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将有关规定和要求向毕业生传达,让学生心中有数。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统筹兼顾,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二、结算经费
2011年秋季毕业的学生按照学院各学年收费标准,缴齐学费、教材费。函授站(点)在领取毕业证前将毕业班的各项费用与我院结清,以免影响发证。
三、填写《毕业鉴定表》
毕业鉴定是学生毕业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学员对整个学习过程的回顾与总结,也是班主任、函授站(点)、成教院对学生在学习期间的综合评定。它是 学生毕业档案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要求学生及各管理部门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填写《毕业鉴定表》步骤与要求:
1、学生自我总结:主要从政治、思想品德、工作、学习情况、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个人总结,字数不少于500字。完成自我总结后,贴好照片交给班主任。
2、班(组)评定:主要从政治思想表现、学习目的与态度、遵守纪律等方面进行评定。
3、函授站(点)鉴定:主要从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遵纪守法和完成教学各环节的情况及学习成绩等方面鉴定。
4、各函授站(点)尤其是班主任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把关,按要求逐个完成。
5、《毕业鉴定表》于2011年4月底前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6、学院对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后,签是否毕业意见。
四、毕业资格审查
为了确保我院成人教育毕业生达到全日制学校同类专业相应的水平,学生在毕业前,须对其德、智、体诸方面进行考核与审查。
1、学生学习期满,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含实践、实习、上机、毕业论文),各科总评成绩及格,并通过毕业考核者,准予毕业,由学院发给国家承认的成人教育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
2、学生修满各门课程,经补考后仍有一门(含一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不予毕业。在下一年内,经补考合格后发给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推迟一年。凡允许在下一年补考的学生,必须在次年4月份向成教院提出书面补考申请,由成教院通知补考日期(一般在5月份)和地点。逾期不申请、不参加补考或补考仍不及格者,不再安排补考,也不发毕业证书。
五、评选优秀毕业生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专门人才,经研究决定在学生毕业前结合毕业考核进行评选优秀毕业生工作。现就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评选条件:
(1)入学当年,被正式录取的学生;
(2)政治思想好。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都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敢于同坏人斗争,能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各科成绩在80分以上或者各科总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对学以致用,积极投身于改革,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在某学科方面刻苦钻研、有所创见,发表多篇论文,著书立说的,评选标准可以适当放宽;
(4)工作好。工作积极主动,能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按质按量完成学习任务,担任学生干部的学生能认真履行班干的工作职责;
(5)纪律好。认真执行院、部、站的有关规章制度。认真自学,按期完成作业,准时参加面授、测验和考试,因病或工作上的原因,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6)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2、评选办法
(1)由函授站(点)负责评选,报成教院审批。
(2)严格掌握条件,充分发挥民主。
(3)优秀毕业生按各班学生总数的5%评选。
(4)评选时,最后一学期成绩暂不考虑,待学期结束后,由我院统一掌握。
(5)经过初评的优秀毕业生须认真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并贴好照片交函授站(点)审查。
(6)各站(点)将审核后的优秀毕业生名单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于2011年4月底前报继续教育教院审议,最后由学院审查批准。
3、奖励办法:
优秀毕业生由学院发给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籍档案。
六、2011年秋季毕业生补采图象信息
根据省教育厅、新华图片社的统一安排,2010年秋季毕业生补采图象信息安排在2011年3月一整月(不含双休日,9:00—16:00,中午不休息)。
补采信息时需携带个人信息:姓名、学号、身份证号、学校名称:淮北师范大学及学校代码10373。
学号、身份证号以学校提供的为准。
补采信息地点:合肥市六安路与淮河路交叉口新华大厦24楼2404室。
联系电话:0551-2226664或878063
各站(点)务必通知未采像的学生按时进行补采。
附:未采像学生名单及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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