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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1学年学费、教材费清缴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3-02 16:28:1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函授站:

    2011学年新、老生报到、注册工作已开始。各函授站要根据通知精神,认真做好2011学年学费、教材费清缴工作。

    一、函授站接到通知后,应将本通知及原《淮北煤炭师范学院成人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个学员,认真做好学费、教材费清缴工作。

    二、函授站要做好学员欠费的催缴工作,加大催缴工作力度,严格执行收费及学籍管理规定。对欠费学员要通知本人交清欠费,对未按时交清费用和不交费的学员,不予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三、2009级学员即将毕业,函授站要及时做好毕业学员学费和教材费的收缴、清欠工作。及时与教材科核对2009级各专业教材收支情况,对教材费超支的专业要及时通知学员补交教材费。学院对未按时交清费用的学员,将按规定不予办理毕业手续。

    四、函授站要按照学校财务处要求,做好收费的统计工作。认真登记<交费学员名单>,并与<上缴费用结算单>同时上报学校财务处。收费工作结束后,函授站要认真统计、核实并上报未交费学员名单,按收费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报经学院批准后,做好未交费学员清退工作。

    五、函授站要严格执行学院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任意减免和加收费用,严禁乱收费。

    六、函授站应按照要求,及时将收取的2011学年学费、教材费汇缴学校财务处。并将<上缴费用结算单>、<交费学员名单>电子版上传学院办公室。电子信箱:YQS517@sohu.com

淮北师范大学函授站上缴费用结算单.doc

淮北师范大学函授站2011学年交费学员名单.doc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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