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及2015级新生报到工作的通知
各函授站(教学点):
为做好2015届秋季毕业生及2015级新生报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5年秋季毕业生工作
我院2015届秋季毕业生(函授、业余2013级)离校准备工作已经开始,请认真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精心组织。各函授站(点)要加强对毕业生离校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将有关规定和要求向毕业生传达,让学生心中有数。要妥善安排,统筹兼顾,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2、学费结算。2015年秋季毕业的学生按照《关于做好2015学年学费、教材费收缴工作的通知》要求交清学费、教材费,函授站(点)应在3月31日前将收取的学费、教材费汇缴学校财务处,以免影响毕业证书办理发放。
3、毕业鉴定。毕业鉴定是学生毕业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对学员整个学习过程的回顾与总结,也是班主任、函授站(点)、继续教育学院对学生学习期间的综合评定,《毕业鉴定表》是学生毕业档案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函授站(点)及各管理部门要组织学生认真填写《毕业鉴定表》,于4月15日前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4、审查毕业资格。为了确保我院成人教育毕业生达到全日制学校同类专业相应的水平,学生在毕业前,须对其德、智、体诸方面进行考核与审查,审查要求按学籍管理规定。
5、评选优秀毕业生。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专门人才,在学生毕业前结合毕业考核进行评选优秀毕业生工作,优秀毕业生由学院发给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籍档案。请按《淮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进行评选,并组织经初评的优秀毕业生认真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各站(点)将优秀毕业生名单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于4月15日前报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6、本科生毕业论文。2015年秋季毕业的本科生毕业论文于2014年2月5日前缴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毕业论文必须用规定的论文封面。
二、2015级新生报到工作
安徽省教育厅新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细则规定:“学籍注册工作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和“先交费,后注册”的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提出如下要求:
1、新生报到工作必须在2月5日前结束,并将新生报到登记表报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各站(点)应在新生报到结束后20日内将收取的学费、教材费汇缴学校财务处,否则不予办理新生注册。
2、新生入学要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报省教育厅备案。
3、专升本学生报到时应提供专科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缴),与学信档案平台比对清查,与前置学历不一致者,学生可申请学历认证。复印件收齐于2月5日前交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
4、新生报到时在本专业不开班的情况下学生可申请转学或转专业,请将转学或转专业申请表于2月5日前报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5、新生报到时应组织新生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如有错误在规定时间内(新生报到结束)提供合法性材料,经学校审查同意后,报省教育厅核准更改并备案,以后不再接收学生的信息更改,材料于2月5日前报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淮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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