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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工作

关于做好2011年骨干教师及班主任高级研修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8-08 10:53:28 浏览次数: 【字体:
皖教秘师〔2011〕30号
各市教育局,有关培训院校:
    为做好2011年骨干教师及班主任高级研修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培训质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1年骨干教师及班主任高级研修项目共培训1160名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及中小学骨干班主任,设置五个子项目:(1)“江淮名师”培养项目,(2)紧缺学科“教学能手”高级研修项目,(3)骨干班主任培训项目,(4)幼儿园骨干教师高级研修项目,(5)特殊教育骨干教师高级研修项目。各子项目培训对象层次、人数、时间、培训院校及培训学科等具体情况详见附件4。
通过项目实施,帮助参训教师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探索教育教学规律,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培训和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在推进素质教育和教师全员培训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全面提升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二、培训对象遴选工作
    2011年骨干教师及班主任高级研修项目培训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身心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江淮名师”培养项目的培训对象年龄可适当放宽。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养。
    3.专业基础扎实,教育教学能力强,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具备网络学习条件和学习能力。
    4.高中和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及特殊教育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5.“江淮名师”培养项目的培训对象应具备高级教师职称,有教科研基础的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省、市级“教坛新星”优先)。其他4个项目的培训对象应具备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县级“教学能手”优先)。
    6.以县镇和农村骨干教师为主,农村教师不少于三分之二。
    培训对象遴选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各市应根据培训对象遴选条件,本着严格标准、择优推荐的原则,按照个人申报、学校推荐和组织审查相结合的程序,广泛宣传发动,公开、公正地遴选培训对象,认真组织申报和推荐,严格资格审查,保证推荐对象的水平。2008年至今,参加过骨干教师省级和国家级培训的教师不予重复选派。
根据各市中小学、幼儿园及特殊教育专任教师人数比例,按照“面向农村、倾斜皖北”的原则,分配培训对象名额。各子项目分市培训名额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
三、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1.严格项目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0〕59号)要求,建立项目管理机制。建立业务导动机制,指导项目规范实施。建立备案反馈机制,优化培训方案设计。建立全程导控机制,全面掌控培训质量。建立绩效考评机制,提高项目实施效果。各项目院校需按照要求,建立健全项目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高质量实施。
    2.精心实施培训。各项目院校需加强培训需求调研,科学研制培训方案和教学计划。加强培训能力建设,组建高水平培训团队。聚焦重难点问题解决,创新课程内容。创新模式,小班教学,优化方式方法。加强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确保学员安全。切实落实绩效考评机制,做好项目自评总结工作。项目实施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四、培训对象管理工作
    1.加强骨干教师培训管理。各市教育局负责督促参训教师按时报到参加集中研修,对无故不按时报到、旷课、提前返校和违反培训纪律的教师给予通报批评;将遵守纪律情况作为师德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与教师年度考核挂钩。督促县级教育部门和有关中小学做好条件保障、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确保在岗研修和行动研究的质量。
    2.切实发挥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作用。聘请其担任集中培训的培训者、远程培训的辅导者和校本研修的指导者,提升全员培训质量提升。
五、有关要求
    1.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厅师资处统筹管理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各市教育局分管领导、各项目院校分管领导对本地本校项目工作负总责;各市教育局职能科室负责人、各项目院校师训部门负责人是项目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2.集中研修安排在2011年7月至8月,在岗研修和行动研究于9月份开始。
    3.成绩合格,取得结业证书的参训教师,可免于参加第三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当年的集中培训和远程教育。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对参加省级培训的骨干教师,在申报职称、评优评先、参加国内外高层次研修、学习考察和学术研讨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培训期间,参训教师的往返交通费、书本资料费和住宿费由所在单位报销,并按照差旅补助的标准,给予伙食补助,其工资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5.本通知及其附件均发布在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网站上(http://www.hftc.edu.cn/jjzx/),请各市和承办院校下载相应表格并按要求及时填报。
    6.2011年7月11日前,各市报送《安徽省2011年骨干教师及班主任高级研修项目培训对象汇总表》和《安徽省2011年骨干教师及班主任高级研修项目工作责任人信息表》。请以电子和纸质(盖章)两种形式报送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各市发送电子版时,请统一文件名为“××市2011年高级研修项目材料”。
    2011年7月11日前,各项目院校报送以下材料:(1)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和培训工作执行团队信息表,(2)项目培训方案(含需求分析报告),请以电子和纸质(盖章)两种形式报送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各校发送电子版时,请统一文件名为“××院校2011年高级研修项目材料”。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7号安徽省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邮政编码:230061,联系人:丁士武,联系电话:0551—2836284,电子邮箱:dsw559@sina.com。
 
附件:1.培训对象名额分配表
2.培训对象汇总表
3.各市项目工作责任人信息表
4.项目组织实施意见
5.承办院校信息表
6.培训结业证书样式
7.培训结业验印报告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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