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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8-19 22:20:40 浏览次数: 【字体:

皖教秘师〔201143

各市教育局、财政局,广德县、宿松县教育局、财政局,各有关高师院校、培训机构: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12号)要求,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决定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和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紧扣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战略目标,以示范引领、雪中送炭和促进改革为宗旨,本着面向农村、突出骨干、提升能力、促进均衡的原则,大力提高教师培训质效,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师资素质提升,促进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

二、主要任务

国培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包括三个类别六个子项目,共培训54000名义务教育学校市、县、校级骨干教师(含教研员和县级教师培训机构骨干培训者)。

(一)培训项目

类别一: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

1国培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高级研修项目。培训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200名。

2国培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中小学学科教学能手培训项目。培训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700名。

类别二:农村中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

3国培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培训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2000名。

4国培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中小学留守儿童心理关爱教师培训项目。培训农村留守儿童学校教师及留守儿童之家管理者600名。

类别三: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

5国培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赢在课堂远程培训项目。培训初中和小学所有学科校级及以上骨干教师50000名。

6国培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赢在课堂远程培训辅导者培训项目。拟培训初中和小学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含教研员和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专职教师)500名。

(二)培训名额

培训对象包括县镇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其中县以下农村骨干教师占参训教师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二。根据各市初中、小学专任教师人数比例分配培训对象名额,各子项目分市培训名额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件2”

三、总体要求

(一)严明职责,加强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财政厅成立安徽省实施国培计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教育厅师资处),负责国培计划实施的日常管理工作(见皖教师〔201014号附件1)。成立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挂靠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具体负责国培计划实施的业务指导。成立国培计划专家委员会,负责项目论证评审、实施指导、检查督导和绩效考评等工作。

各市教育局、财政局要成立实施国培计划领导小组和项目工作办公室,指定专门的部门和机构负责本地区培训项目实施的协调和管理工作,确保本地区培训项目的顺利实施。要指导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师训管理部门,依托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具体落实项目有关工作;充分发挥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在脱产研修、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和校本研修等方面的组织协调、管理服务作用;统筹安排师范生顶岗实习学校,做好实习学校管理和实习生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与培训院校和机构的联系,积极反馈中小学和教师的意见和要求等。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培训对象条件要求(见附件1)和名额分配(见附件2),公开、公正地做好培训对象的遴选工作,遴选出既符合条件,又能在地方教师培训和校本研修中发挥辐射作用的骨干教师参加培训。

各培训院校和机构要在省实施国培计划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建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和培训工作执行团队。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校(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培训工作执行团队负责人由院校(机构)分管业务的负责人担任,成员主要包括相关院系、处室(部门)的负责人,分工负责,全面保障培训的实施。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教学教务和后勤服务管理,实行培训质量全程监控;制订经费预算方案,建立规范的培训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项目中期绩效自评和终结绩效自评,及时提交自评报告和实施总结。

(二)精心实施,保证培训质量

组建高水平培训团队。培训院校和机构要加强教师培训团队建设,优先遴选国培计划专家库专家,确保省域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少于40%。要完善培训项目首席专家制度,聘请权威专家担任首席专家,负责指导相关学科的培训方案的策划,建构相关学科的指导团队,指导团队开展工作,引领指导团队帮助解决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对培训过程和结果进行指导、监控、评价。

丰富优化培训内容。培训院校和机构要分类、分层、分岗,认真做好培训需求调研工作,根据学员需求,准确定位培训目标,通过充分论证,科学研制培训方案和课程计划,富有针对性和适应性。培训内容要做到基于学科、师德为先、问题中心、案例载体,突出实用性和实效性;培训课程必修与选修结合,专业性课程、实践性课程与拓展性课程结合,充分体现多样化和个性化。

创新培训模式方法。培训院校要做到脱产研修、集中培训与教育教学研究、校本实践研修相结合,与远程跟踪指导相结合;远程培训机构要做到远程在线学习与线下集中研讨、校本实践研修相结合,跟进指导、资源服务与教师教学实践改进相结合。培训方式要做到需求导向、任务驱动、突出实践研究,强调反思参与;实行小班教学,脱产研修和集中培训每班不超过50人,远程培训每班不超过100人;采取案例式、探究式、参与式、情景式、研讨式等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开发利用优质资源。培训院校和机构要立足解决教师在教育教学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充分利用国培计划资源库,整合开发具有针对性、适应性,有用、适用的优质培训课程资源,注重实践策略性资源的开发建设,注重生成性资源的加工利用,实现优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要遴选优质中小学校,挂牌设立国培计划参训教师实践基地,有效落实跟岗实践(影子教师)、观摩考察和参与体验等培训方式。

加强学员管理服务。培训院校要着力提高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调配最好的资源为教师培训服务,充分发挥高校资源优势,优化教学和学习资源配置,为参训教师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优先安排在校内学习和食宿,为学员营造良好的培训氛围;要加强学员安全管理,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02号)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落实到位。远程培训机构要切实做好数据统计、学习监控、线上辅导和技术服务,以及校本实践研修的资源支持等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和有效落实训前、训中和训后三段考核办法,采用成长档案袋评价方法,切实做好学员考核管理工作。

(三)务求实效,强化项目管理

1.健全四项监管机制

业务导动机制。省项目办召开业务培训会议、印发《项目实施指南》和建设交流平台,明确具体要求,严明工作职责,指导项目实施,规范环节运作,实现精细化管理。

项目备案反馈机制。各培训院校和机构要将培训需求调研报告、子项目各学科培训方案(含师范生顶岗实习)等报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备案,并根据专家委员会评审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培训方案。

全程导控机制。省项目办采用专家实地考察、电话随访学员、随机发放调查问卷和网上匿名测评等方法,全面监控培训内容、教学安排和管理服务情况、学员满意率等情况,反馈教学效果,提出调整建议,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导控。

绩效考评机制。省项目办采用网络匿名评估、专家实地评估、委托省教育评估中心实施第三方独立评估等方式,从项目计划、项目组织、质量管理、费用控制和进度控制等方面建立项目管理绩效考评体系,对各项目的设计、实施、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批准预算的执行情况等内容进行综合性考评。

项目备案情况、执行情况和评估结果作为调整培训任务和项目经费的重要依据。

2.完善六项管理制度

建立项目院校机构与市级师训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形成互助协作机制。

建立市教育局师训部门的工作人员担任培训指导者监督员制度,通过发挥监督指导作用实现有效合作。

建立国培项目考核奖惩制度,通过激励和制约机制有力促进合作。

建立国培项目专项督导制度,将项目实施绩效纳入一把手年度考核,切实落实一把手责任制。

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做到事有人管、职责明确、失职追究,落实精细化管理,提高项目执行质量。

进一步完善工作报告制,加强信息反馈,及时处置有关问题,提高过程监管效能。

3.优化顶岗实习管理

承办置换脱产研修项目的省内高师院校要按照就近包市、县域统筹的办法,依托市县师训部门选定师范生顶岗实习学校,实习学校应安排在县城及以下,以乡镇初中和中心小学为主体。要紧密结合师范生常规实习工作,从本年度师范实习生中择优选拔参加顶岗实习。要有效开展岗前培训,使顶岗实习生基本具备从教能力。要从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制度措施、指导要求等方面,重点强化实习生的教学管理、安全管理和生活管理,严格教学实习考核评价,确保实习质量。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实习工作的领导,密切与顶岗实习生派出院校的沟通协调,指导和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实习学校妥善安排好实习生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和经费支持,提高实习质量,确保实习生安全。

(四)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监管

项目经费由中央财政专款支持,国培计划各项目均为免费培训,不向学员收取培训费、书籍资料费、餐饮住宿费等费用。

各培训任务承担院校(机构)要制定培训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严格项目资金预决算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培训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监督,务必做到专款专用,严防发生虚报、瞒报、截留、挪用培训资金等行为,严禁乱办班、乱收费等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对违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其他

各培训院校(机构)于2011822日前,根据专家委员会评审反馈意见(另文印发)修改完善各子项目分学科培训方案一式三份报送安徽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并发送电子版。

各市教育局于2011829前,将培训对象信息表统计表(附件3)一式三份,以及市、县项目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4)报送安徽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并发送电子版。

有关项目工作的文件、通知及电子表格的下载,请登录安徽教育网(http://www.ahedu.gov.cn)、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网站(http://www.hftc.edu.cn/jjzx/)。

安徽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联系人:汪文华,联系电话:0551-2836284,邮箱:ahjjzx@163.com,通信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7号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邮编:230061)。

 

附件:1.“国培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2.2011国培各院校名额分配表.xls

3.培训对象信息统计表

4.市、县项目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5.项目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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