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315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工作,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及《淮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校教字〔2018〕109号)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对315名学生拟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
若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者,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按程序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办理退学手续。
公示期限:2025年4月8日—4月14日。
联系电话:0561-3803414(吴老师)
附件:
淮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4月7日
终审: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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